本部辦理教育部補助102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
-辦理梯次-
臺北班-102年9月07日至102年12月28日(每週六)。
臺中班-102年9月28日至102年12月28日(每週六)。
高雄班-102年9月14日至102年12月28日(每週六)。
上午8:10~12:00;下午13:30~17:20(每日8小時)。
-報名資格-
現職國民小學教師,自97 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、輔導組長年資達達1年(含)以上未滿3年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,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、雙主修)註1或持有輔導(活動)科卅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。
註1: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之界定,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3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2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2學分、兒童發展類2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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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報名注意事項-
一、 報名方式:請向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報名參加,恕不接受教師自行報名。
二、報名資料:請報名此學分班教師,繳交以下資料至教育(局)處審核
1.合格教師證書影本。
2.聘書影本。
3.在職證明(須註明輔導授課節數及輔導教學年資,含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國民小學在職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。
4.輔導年資證明。
5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6.歷年成績單。
課程詳細資訊,請參考附件簡章
如有課程疑問,請撥04-22183256賴小姐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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