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辦理104年度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
-辦理梯次-
一、上課日期:實際上課課表,另行公告。
(一)臺中班:預計105年1月25日起~105年12月31日止。
(二)招生地區:臺中、彰化、南投。
二、上課時間:學期中週六或週日;寒、暑假(平日一~五或六),上午08:10~12:00,下午13:30~17:20上課,每天八小時。
三、上課地點:依班別分別於臺中教育大學,並於開課前公告。
-招生對象-
一、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。
二、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(含兼任、代課及代理教師)。
三、由各縣市政府薦派,符合6 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(註1),得以外加名額(不佔26 學分班名額),自費修習「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」、「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」與「危機管理」至少6 學分後,由本校申請辦理加註輔導專長事宜。
註1: 自97 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、輔導組長年資達達1年(含)以上未滿3年(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,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、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),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、雙主修)註2或持有輔導(活動)科卅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。
註2:「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」之界定,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、諮商、心理、諮商心理、臨床心理系所組(含輔系),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(或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3學分、團體輔導與諮商(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)類2學分、心理衡鑑(含心理測驗)類2學分、兒童發展類2學分,及諮商與輔導實習(或臨床心理實習)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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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報名方式-
一、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教師
(一)專任教師:一律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薦派報名。
(二)儲備教師(含兼任、代課及代理教師):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薦派報名、或自行通訊報名(40350臺中市西區向上路一段6號進修推廣部,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加註輔導26學分班(臺中班)。
即日起受理報名,10月15日報名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二、繳交證件:1.教師證書影本、2.聘書影本、3.在職證明書、4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、5.服務年資一覽表(如附件)、6.相關證明文件。
-收費方式-
一、每一學分費為1,900元整。
二、報名費300元,學雜費為新臺幣3,000元。
三、應繳金額=報名費+學分費+學雜費。
四、費用於錄取名單公告後,一週內購買「郵政匯票」 (下方請用鉛筆註明姓名、班別);抬頭:國立臺中教育大學,寄至40350臺中市西區向上路一段6號進修推廣部收,信封請註明報名104加註輔導26學分班(臺中班)。